问题 | 延期交房不可抗力多少天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屋期限的规定如下:逾期交付房屋的时间不应超出90个自然日。若房屋建设方在90个自然日内经过督促仍未能如期履行约定,那么买受人依法享有继续保留该销售合同的权利,但同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倘若经过90个自然日后,房屋建设方仍然未能如约履行其义务,并且没有提供合理、正当事由,那购买房屋者便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解除此份销售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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