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退得到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如若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且能够按照约定完成交易的,所支付的定金将予以退还或者作为房屋价款进行抵扣;然而若是由于特殊的环境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又或者是因为对于合约及其附属补充协议的条款未能达到双方共识而无法顺利签约的话,这种情况并不应被看做是任何一方需要承担责任的结果,因此所支付的定金也应当予以退还;如果是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话,那么所支付的定金也应该得到双倍的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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