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延期交房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便可认定为其已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据此向开发商提出违约之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经书面通知后开发商仍未能于三个月内交付房屋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与说明,则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合同权,同时所有因该种情况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但如经书面通知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则购房者在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开发商对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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