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的定金可以退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定金是一项重要的交易环节。然而,当遇到如下五种特殊情况时,定金便有可能得到退还:首先,若开发商在签订《认购意向书》时所承诺的购房时间范围之内,将所出售给购房者的房屋转售给了其他第三方,从而使购房者无法如期进行正式的签约手续,那么此时开发商必须以两倍的金额来赔偿购房者的定金;其次,若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未能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由于其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最终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在此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需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明了,且双方在这些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需要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过失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那么卖方就应当将定金原封不动地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