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选购房产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然而,当购房者已经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了相关合约,那么这笔定金便不能退还,且开发商有权利要求购房者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以下是定金无法归还的几种情形: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签署合同,或者在正式签署合同时,对认购书中已经确定的诸如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进行修改,从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约,此时便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收回。相反地,以下几种情况下,定金应当予以退还: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导致最终未能成功签署正式合同,那么开发商应当以双倍金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2.若开发商未能获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承担购房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3.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4.若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而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当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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