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不满意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订金之后,如买方选择不再继续购买的情况下,订金的处理方式分为两大类:首先,如买卖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同意解除合同,则收取订金的一方有义务返还该笔款项给买方。其次,若收取订金的一方并不希望解除合同,但买方却决定放弃购买,那么这将被视为合同违约行为,收取订金的一方有权拒绝返还订金或者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后再行返还订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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