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能拆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一般的情况来看,涉及争议且属权属之争的房产,是不宜进行拆迁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机关团体、企业单位以及公民私有住宅时,应该向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即被征收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该法规的第二十四条也明确指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强化对建设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于任何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他们还需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详尽的调查、准确的认定及妥善的处理。对于被认定为合法建筑以及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而对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则不应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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