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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娄底购房定金怎么退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欲撤回购买房产所支付的订金,可与出售方进行友好协商。以下五种特殊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订金:首先,倘若开发商在确认购房意愿的书面文件——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此前已经确认为其所有的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无法顺利签订最终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有义务以双倍金额返还购房者的订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许可证或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的订金,同时还需赔偿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无法成功签订合同,此时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有责任全额返还购房者的订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开发商同样需要返还购房者的订金;最后,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订立,出售方有义务将订金原数返还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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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