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业主能一起诉讼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作为购房者有权利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种情况下,购买人可联名推选出代表人,由该代表人代为提起诉讼或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对于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中,代表人的诉讼行为直接约束与其所代理的当事人,但当代表人擅自变更、放弃已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主动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又或是试图与对方达成和解时,均需得到被代表的当事人的明确同意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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