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乌海购房定金不给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订金能否退还,其结果须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判定,并按照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来处理:首先,若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那么根据双方之间所达成的协议,该笔订金是有可能被退还回来的。其次,若所签订的订金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必须全额返还这笔款项。最后,当合同出现违约行为时,如果是由收取订金的一方造成的违约,那么他们需要向对方双倍返还订金;反之,如果是由支付订金的一方造成的违约,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有权选择不予退还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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