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交房业主要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开发商尚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便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换言之,购房者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第一,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第二,经过购房者的催告;第三,在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自催告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这意味着,在这一年之内,购房者均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然而,若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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