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申请哪里受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现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时,您有权寻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与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范围内房地产事业的法定监管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通知,明确告知其尽快完成房屋交付并对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若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如期交房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您便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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