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赶工期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若房屋交付延期超过正常时间范围,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这一行为本身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买家已经向卖家发出过正式催促函,并且给予了其三个月的合理时限来完成房屋交付,那么在该时限内未能如期收到房屋的买家有权要求卖家对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反之,如果卖家在经过催促后仍然无法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同时也未提供任何正当理由解释其延迟原因,那么买家便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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