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买方违约双倍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责任中涉及到定金问题的相关规定表明,定金被视为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者解除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担保形式。在这一背景下,如果收款方未能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则应按照标准支付等额于所收取定金数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反之亦然,即若付款方未能切实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其无权向收款方追索已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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