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买受人未能依约按时支付购房款项,便构成了违约行为。予以购销房产合同中的付款约定相比照,买受人对外的延期履约状况,为何种情形下可豁免承担违约责任,及在未获免责许可的情况下,买受人的延迟履行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并需依据购销房产合同的具体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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