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中,何时能够得到最终的审判结果,取决于诸多因素并需结合具体情境而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法院,应在接到原告递交的立案申请之日起算,六个月内完成案件的审理与裁判工作。若确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则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且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如需进一步延长,还须上报至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法院,其审理期限则为自立案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完成案件的审理与裁判工作。此外,人民法院应对二审上诉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也必须经过院长的批准。最后,人民法院应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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