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房产纠纷到什么部门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足房地产纠纷的起诉过程如下所述:首先,当事人需要向所属地区的审判法院呈交案件起诉及相关证据资料;其次,人民法院接到上述文件后,将在法定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对该案进行受理与否的裁定;对于已经正式立案的案件,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并标注举证期限,要求原告方按期提交所有证据材料;随后便是等待法院排期开庭、法庭调解以及宣判结果的到来。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任何形式的起诉都需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还需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而第一百二十三条则明确指出,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当事人能够依法享有其起诉的权利。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法院必须予以受理。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原告,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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