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5月延期交房时间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楼盘销售确认以来历时近三个月。在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房屋购买合同时,尽管卖方已经承诺并签署了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卖方未能按时完成住房交付,此时,按照双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逾期处理是不被允许的。为防止可能产生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化,购房者有权申请寻求取消该交易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逾期处理本身也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具体来说,如果经过多次催促,在催告期限满三个月后,卖方仍然无法如约完成住房交付,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行使其解除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催告,明确告知对方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而在催告期限届满三个月后,若卖方仍未履行交付义务,则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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