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申请强制费用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的费用收取标准并非一成不变,通常情况下,如无任何可供强制执行的金额或价值时,每宗案件需要缴纳的费用为50元到500元不等;而当涉及其执行金额时,则会依据执行标的的比例进行收费。具体而言:1.无执行金额或价值者,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2.执行金额或价值未超过1万元者,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若超过1万元但未达到50万元者,其超出部分将按照1.5%的比例进行收费;若超过50万元但未达到500万元者,其超出部分将按照1%的比例进行收费;若超过500万元但未达到1000万元者,其超出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进行收费;若超过1000万元者,其超出部分将按照0.1%的比例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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