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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西购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的具体规定主要涵盖了两大方面:倘若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正式生效,那么购买方有权径直向出售方请求归还所支付的定金款项;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具备了法定效力并且出售方存在诸如“五证”不全等违规违约行为,购买方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出售方支付相当于定金两倍的金额作为赔偿金。在购房过程中,购买方如欲申请退还定金,务必要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明档,例如合同文本、收款凭证等等,以备不时之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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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