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延期后交房流程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且未能提供任何合法合规的解释或理由,作为购房者有权进行催促告知,并在经过此程序之后,向其提出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交房义务的要求。如若在该合理期限内仍未收到相关回复或解决方案,购房者便有权利选择解除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此外,购房者还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当合同中同时存在关于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约定时,这两项责任不能同时适用,购房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更为有利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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