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房产纠纷费用收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判决的要求金额或定价与原告请求的金额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依照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个详细的划分和累计付款标准:首先,如果判决涉及的金额低于1万元人民币,那么每宗案件需支付50元人民币的审理费用;其次,若判决涉及的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需要按照2.5%的比例进行累计付款;再次,若判决涉及的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同样需要按照2%的比例进行累计付款;最后,若判决涉及的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需要按照1.5%的比例进行累计付款。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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