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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沈阳购房定金怎么退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房屋时所缴纳的定金能否退还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然而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分类探讨。若购房者希望收回所缴纳的定金,通常情况下,当出现如下几种情况时,他们有权向开发商索取定金:首先,若是开发商未能顺利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这意味着开发商缺乏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资格条件。在此种情况之下,开发商与其购房者之间的定金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无效合同处理原则,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未曾提及定金退还事宜,开发商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其次,若开发商虽然尚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必须对这种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开发商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费用;再次,若开发商已经满足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资格条件,成功获取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此时若双方仅约定了购房者如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依据此项约定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约定进行变更或撤销,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且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隐瞒或欺骗行为,仅仅是购房者单方面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那么就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来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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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2: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