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被告在异地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的法律诉讼事宜,若原告与被告身处不同地域,则可选择将诉讼提交至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如若被告长期处于异乡,则可选择在被告常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双方当事人亦有权利就争议事项自行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并在发生房产纠纷时在该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此种约定必须遵循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司法公正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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