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区延期交房二十天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所开发之房屋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给业主,且经查证是由于开发商本身原因导致这一状况出现的话,买受人便有权寻求让开发商以额外支付违约金方式来接受逾期交货带来的法律责任。在买受人发布交付房屋书面正式通知后,假如在接下来长达三个月的宽限期内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那么买方有权利行使撤销房屋销售合同的法定权利。与此同时,买方可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申请,要求对方对因逾期交货行为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延迟交房或者买受人延迟交付购房款,已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内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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