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案件要审理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纷争诉讼的审判程序,如采用普通程度进行审理的,自立案之日起应在六个月之内完成所有的审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伸六个月审理期限;若仍需进一步延期,则需上报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予以批准。另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决定对案件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时,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结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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