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未签订购房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购房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签署商品房购买合同,则其所缴纳之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但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导致双方均无法顺利签署商业合同,或由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无法达到共识以致未能完成签约过程,此种情形并不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故可退还双方所缴纳的全部定金;反之,若因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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