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认购定金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因为开发方原因导致无法达成合意合同;
2.基于非当事人双方的不可抗力因素,引发商品房购买合同未能顺利订立; 3.因突发性的不可抗力事件使得购房人丧失能力支付购房款项; 4.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商品房在交付定金时未达到约定的标准,若购房人选择放弃签署商品房合同,开发商须全数退还其所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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