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一个月用赔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交易合同所涉及的交房延误问题,若实际交房日期比约定日期延迟一个月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应当按照合同明文约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在此前提下,如房屋买卖合同已有相应条款明确规定延期交房所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那么就应严格依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履行。然而,若合同中对此事项未作详细约定或者表述模糊不清,那么便需按照已实际交付的房款总金额,再加上该笔款项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计算得出的利息以及逾期天数,以此作为赔偿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