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我要交钱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首先,如若该物业仍由开发商持有,并未正式移交给物业购买者,那么该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建筑开发商承担支付责任。其次,倘若因业主自身因素引发房屋交付延迟等问题,致使物业服务未能按期展开,那么物业服务费用则应由业主自行承担。最后,若由于房屋交付延期等原因,导致物业公司无法及时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便无需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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