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交房延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租房延期交付给房屋承租方时,承租方可敦请出租方尽快交付房屋以满足其实际需求;若出租方仍未按期履行交付义务,承租方亦可选择依照合同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关系,同时请求出租方退还已支付的押金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及租金等经济损失。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出租方向承租方承诺如未能履行双方所签订之租赁合同项下的特定合同义务或者履行过程中存在瑕疵,均应对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后续合同义务、采取适当的补偿或修理措施以及赔偿因自身违约行为导致的相关直接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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