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有损人品之出卖方拒绝返还订金之事,您可考虑以下方法进行妥善处理:首先,作为买方,您有权寻求与出卖方就收回定金事宜展开和解协商以求解决之道;其次,您也可以尝试寻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委员会出面协助调解处理此问题;再者,如遇困难,您还可拨打国内统一的消费者权益投诉热线“12315”进行举报反映;最后,如实在无法达成协议,您还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关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定金交付的事宜,我们建议您务必审慎决定是否付诸定金,并建议您选择改用“订金”或“预约定金”术语来表达意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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