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多久合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延误了3个月以上的交房期限,这在法律上也是被允许的。当出现此种情况时,购房者可首先向开发商进行催告,要求开发商尽快将房屋交付给他们使用。倘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通知之后的第三个月内未能履行其义务,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提出解除双方之间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已在购房合同中对此情形作了其他约定。如果法律并未对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也未就此问题做出任何特别约定,那么在经过购房催告之后,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使的合理期限应为三个月。然而,如果购房者并未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那么他们的解除权则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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