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预售合同哪个部门颁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并不是个人或机构颁发的证书,而是由正规房地产开发商所出具的合法证明档。通常情况下,当购房合同完成签署并且正式生效之后,所有相关方都会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其预售商品房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已经全额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而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还需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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