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多延期多长时间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买房屋过程中出现的延期交付情况,原则上不得延迟,否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然而若经过一定程度的催促后,开发商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任务,虽然买受人无法解除合约,但是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假如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催促,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义务并且未能提供正当的解释及理由时,那么买受人便可依法行使解除权,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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