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全款购房怎么退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逾期交付,关于是否予以退款的事宜,建议您在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房日期到达之后,发送书面形式的《房屋催交通知书》予开发商。若在此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您将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全额返还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活期利息。关于退房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步骤:首先,由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其次,开发商在收到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最后,若开发商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退款手续,则从第十六天开始直至购房者获得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需每日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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