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办理房产证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之际,其使用期限将会无条件自动延续的事项,请您务必留心以下几方面的事宜:首先,在决定购买住房之际,您需要对开发企业的资质和相关手续依法履行严谨的核查与审验职责;其次,在圆满达成房产交易之后,买卖双方均需在一个月内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证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依照规定办理相应的买卖过户登记手续。在此环节中,您需要提前做好诸如身份证件、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交易所审核。再者,当交易所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之时,相关人员必须携带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必备文件,并在缴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后,方能获得批准办理过户手续。最后一步,在顺利完成上述所有程序之后,买方应妥善保管由房地产交易所颁发的房产买卖契据,并在三个月内持之到房屋所在地区的市级或县级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买方才能最终获取该物业的法定所有权证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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