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贷款不通过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贷款申请未能批准而导致退回订金的相关事宜阐述如下:1.若由于政府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贷款申请未能批准,从而致使交易双方无法按照既定合约履行相应的义务,则应全额退回已收定金。2.如因出售方自身因素导致其贷款申请未获批准,促使买卖双方无法按约进行,那么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之定金。3.至于因买方本身原因导致贷款申请未能通过,使得买卖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则无需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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