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了小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交纳定金通常是一种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的方式。然而,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买方也有权选择将定金返还给卖方。关于退还定金的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需要注意:首先,若开发商未能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或者未达到预售商品房所需的法定条件,那么在此前提下,他们与买方签署的购房订金协议将会被视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无效合同,无论双方是否已经签订了《认购协议》,亦或是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买方;其次,若开发商虽然尚未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这一关键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该证书,那么开发商必须对由此产生的缔约过失行为负责,除了退还买方定金之外,还应当赔偿买方因资金占用所造成的利息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再次,若开发商已经满足预售商品房所需的法定条件,并且成功取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此时若双方仅约定若买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则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那么买方可以以该条款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且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隐瞒或欺骗的行为,仅仅是买方单方面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那么买方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缴纳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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