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久退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卖方迟延交付房产或买受方迟延支付房款,经过催告并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尚未执行,则任何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另行达成协议。在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并无特别约定时,赋予了对方当事人催告后享有解除权的权利,此时解除权的行使时间限制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如果对方当事人并没有提出催告要求,那么解除权必须在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逾期未行使,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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