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被判了死刑有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一、一般被判了死刑有减刑吗 死刑一般不可以减刑,但是如果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可以减刑。 《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有哪些情形可以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三、申请减刑需要什么材料 监狱、看守所为犯罪分子申请减刑的,应当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以下的材料: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减刑是针对于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对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等相关的情形就可以实施,对于被直接判了死刑的人一般是不可以减刑的,只有被判了死缓的人才会有减刑的机会,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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