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商品房草签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指房地产开发商预先将其正处在建造过程中的房屋出让予购房者,双方之间通过协议约定,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定金或房价款项等事宜。然而,若开发商在购房者提起诉讼之前仍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则该预售合同便被视为无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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