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算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共同约定,预售方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将竣工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完整地转移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同时也需按照预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一份详尽书面协定。
房产证,则是在购房者经过交易所进行交易后,获得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从而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所购买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各项权利的证明文件。具体来说,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是国家依法保障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至于房屋预售合同,它是由开发商提供的一种买卖凭证;而房产证,则是由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在实际操作中,房产证的领取需要先凭预售合同前往房产管理局进行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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