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经过催告后已在三个月之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者,则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付期间所涉损失,但在此情况下,购房者的银行贷款通常仍需按期偿付,不受任何影响。然而,若经过催告后,开发商无法在三个月之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且未提供适当解释与理由,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也可办理相应的银行贷款解约手续,但此时需提前归还所有剩余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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