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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房签合同注意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签署房产预售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事项:首先,必须订立具备法律效力的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其次,预售合同所涵盖的标的物必须是正在进行建设且尚未竣工的商品房;第三,预购人在签订预售协议时需得到银行的明确许可;第四,预购人有义务在签约后及时向开发商发出通知;最后,若预购人与他人达成交易,还必须按照规定签订相关转让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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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0: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