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纠纷的房子被办了房产证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出现争议的情况下,房屋是无法进行房产证办理的。由于出售方所提供的房屋可能负载着诸多不同的权益,例如,可能存在着银行抵押权、先前买受者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甚至还可能已经被司法机构以及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实施了查封或其他类型的权利限制措施。因此,当买受人接手时,其持有的房屋权益实际上并未得到充分的保障,处在一种不稳定的状态,这种条件之下,是无法顺利地完成新产权证书的办理工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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