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维权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房二卖”现象的维权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受到欺诈的买方和在缔结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的买方有权在得知真相之日起一年之内,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合同;其次,依法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执行合同规定的卖方向买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以及最多支付一倍所支付购房款金额的惩罚性赔偿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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