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付交了购房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确有可能获得退还。但是,这种退款情况并非无限制的,而是需要购房者具备特定的退款条件才能够实现:首先,如果购房者由于其个人原因无法签署预售合同,那么这类人将丧失在退款申请程序中主张其权益的资格。其次,针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假如他们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而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达成预售合同;或者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与购房者签订协议;又或者在支付定金之前所提供的有关该房产的信息存在查封、抵押等虚假内容,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按照法定比例,即以双倍的金额进行退款。最后,除了购房者和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之外,还存在着其他诸多情形被视为非由买卖双方责任造成的原因,如若双方在关键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甚至遭遇了诸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而导致预售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开发商则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全额退还给购房者目前持有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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