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要打官司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注意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下述所列的延期交付房屋的问题时,他们完全有权利通过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及时地告知购买者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并且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房屋交付的标准,假如不能够按时履行该义务,也需要立刻通知购买者;其次,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购买者前来领取房屋钥匙,但是购买者经过详细检查后发现房屋明显没有达到双方共同商定的交付标准,那么购买者可以选择拒绝接受房屋钥匙,同时明确提出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因此产生的逾期交付房屋所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最后,当购买者按照原先预定的计划接收了房屋之后,如果发现房屋仍然无法满足约定的交付标准,他们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逾期责任。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购买者发现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延期交付房屋的征兆,他们应该提前进行适当的催促,例如在三个月之内,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仍然没有采取任何交房行动,那么购买者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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