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关于购房定金比例的设定,明确表述为:订金之金额可依双方当事人意思协商决定;然而,其金额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超过此界限者,订金之效力将不再被认可。在实际交易过程中,若实际交付的订金金额高于或低于约定范围,则须将此理解为对原定订金金额的变更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